一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,加强公务接待管理,对报销凭证严格审核,完善接待清单和接待审批单。
二、我局往来款挂账是2001至2003年发生的,由于多重原因,当时未做账务处理,随着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多次变更及财务工作人员的变更,始终未处理,至今已达十几年之久。由于当事人全部离开我单位,鉴此情况,已不能再进行账务处理。
三、经市政府批准,我局于2017年6月与临沂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(乙方)签订了资产移交协议,将老城区原经协办沿街宾馆、办公楼、沿街房等资产全部交于临沂市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。合同约定,上述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收取租金,我局不再参与该部分资产的租金收缴工作。